[⑤]从《中庸章句序》这一表达其道统思想的核心文本来看,朱子对道统传承内容的理解根据的是《大禹谟》,并明确地引用了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一段话,在这一意义上,陈赟的上述判断似乎没有问题。
而这一切需要一定的前提,即教育宗旨的确定,国家文化政策的肯定,文化学术空气的转变。有些论者因此便反对儒学的学术研究,这也不足为怪。
从文化观念上看,当时的知识人不能正确地评衡中西文化,是文化危机发生一个重要原因。但是,从儒家思想家的立场来看,则始终强调中国近代以来遭遇的危机必须从文化上来理解,贺麟早就提出:中国近百年来的危机,根本上是一个文化的危机。1912年民国政府发布《教育宗旨》,采纳蔡元培的意见,去除了对固有忠孝价值的突出,强调以美感教育完成道德。最重要的是,缺乏一种固定化的制度性形式,以确定和保证儒家文化的价值成为小学、中学德育的基本内容。冯友兰的新理学所做的正是这一类的工作。
这也就是说,文化上的融合、转化西方成为20世纪以来对儒家的存亡具有根本性的任务。蔡仁厚的这个说法代表了台湾当代新儒家对儒学当代文化实践广阔性的认知。由此,庄子那里虽然也有道物关系论,但更多是落实在天人关系角度来论说的。
黄老道家则将天人关系放在具体的国家治理与个人心性来探讨。可见,只有理解老子的道物关系论,才能更好地理解其天人关系论。我们先来看黄老道家所理解的因循天时意义上的天人关系。黄老道家认为,不务天时,则财不生。
故而对于统治者来说,在政治实践中的关键就是要知晓天道、遵从天道。[1]由此,天道和人道都不需要刻意制造的僵化的价值——天地不仁圣人不仁,天和人的共同道、德便是自然无为——我们应当像对待刍狗一样对待之。
再如天倪——吾谁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与若同矣,恶能正之。那么,在政治实践中的天道是什么呢?为而无害,成而不议,得而莫之能争,天道之所期也。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三、人如何法天与庄子认为人应当效法天之自然无为的人生态度不同,黄老学派将老子道物关系视野下的天人关系转化为政治实践上的天人关系。
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需要指出的是,庄子更多地将天比拟于道,所以他有很多对天的描述其实都是在讲天的自然无为之同于道的内容。我们或许可以用荀子对庄子的认识来展开论说,即庄子的天人观是蔽于天而不知人(《荀子·解蔽》)。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
(《庄子·大宗师》)天人各自有自身的职位所在,因此天当行自身的自然,人也当行自身的自然。(《管子·版法》)政事之兴要根据天时来进行,否则便会招致民众的怨怒而遭受失败。
黄老学派认为,天有常象,地有常形,人有常礼,一设而不更,此谓三常。这里并不是说右师是天,而是说他的人格境界体现为天的境界,不再是世俗的人的状态。
王中江,2015年:《出土文献与道家新知》,中华书局。以是知其天也,非人也。(同上)庄子心目中的真人(畸人)是清静无为的,所以在世俗人眼中看来,他可能是个小人。事实上,人之所以会效法天地,并不是出于功利的目的,而是因为这便是人的本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而当老子完成这样一种哲学提升和思维转换后,天人关系便具有了实现更大统一性的可能,即天人之间不再是彼此对待的了,而都是对道的呈现与实现。
因此,庄子的道德观念与当时儒家、墨家的道德观念从根本上来讲可说是颠倒的——畸人者,畸于人而侔于天。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
顺天者有其功,逆天者怀其凶,不可复振也。在这个过程中,更加自然无为的天便具有了一定意义,而成为人效仿的对象。
毫无疑问,天人关系确实是中国传统道德论与实在论中的基础性理念,对天人关系的理解大致决定了先秦诸子道德哲学的主要内容。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
(《管子·立政》)这里表面上是将天道、人事和政事的不同追求展现了出来,但实际上指向的是:人如果想要在人事、政事的为求上成功,便要遵循天道的为而无害,成而不议,也就是按照天道的自然无为去做,而不能刻意妄为。当然,老子、庄子和黄老道家关于天人关系尤其是天人与道的关系,具有差异性的思考。这样,天、人之间便通过道、德这两个一而二、二而一的哲学范畴贯通了起来,而其根本特质在于天、人都是虚静的。而万物的活动方式是‘自然,是万物的‘自发性活动的状态。
人心的虚静会同时对人的身体和心灵产生作用,人的身体将变得气象庄严而顶天立地,人的心灵将变得理性清楚而德性日新,由此,人便可以达到天地之道的超越层次了。黄老道家还认为,在春秋战国时期真正做到这一点的正是管仲及其辅助的齐桓公,所以他们才将自身著作的集合称作《管子》。
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恶能正之。需要指出的是,重视农时这一点是黄老道家和儒家、墨家等相同的地方。
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老子·第二十三章》)天、地、人都不是普遍恒常的存在,它们只是具体现实性的万物,而不是根本性的超越存在,所以在老子这里,传统的天人关系在一定意义上是笼罩在道物关系之下的。因此,同儒家主要关注人的‘心性明显不同,道家关注的首先是万物的‘本性,并建立了一种广义的物性论(王中江,第11页)。
众所周知,荀子将天人在不同之类的意义上进行了划分,荀子的这一思路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是继承自黄老道家的。(参见浅野裕一,第109—112页)【参考文献】古籍:《管子》《黄帝四经》《老子》《荀子》《庄子》等。故而庄子认为人应照之于天——天是没有是非价值观念的,它就是那样自然而然地存在着、运行着,此即所谓因。孰知不言之辩,不道之道?若有能知,此之谓天府。
而庄子的天人观因为将天等同于道,所以其天人理解对人的生活世界中的世俗价值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在某种意义上具有了后现代主义的解构性。所谓天之道,利而不害。
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巧者有余,而拙者不足。
凡将立事,正彼天植,风雨无违。天不是自然界实有之物……天然而成的都是内在的,人意而为的都是形之于外的,最高的德性即在于合乎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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